乌兰浩特市红山龙项目陷“三角债”困局

发布时间:   浏览: 次  作者:百姓

——保交楼专项资金悬空 致司法执行瘫痪

     核心提要:

      尽管国家“保交楼”专项政策与国务院“金融16条”明确要求设立封闭运行的专项借款账户,“优先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”,但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红山龙二期保交楼项目在2023年验收交付后,32,615,775.26万元工程款及利息(含9,392,617.00元农民工工资)至今未获清偿。乌市市长在2022年1月5日组织六个部门局长,启动解决农民工工资协调机制,但工资专项资金账户因监管缺位遭挪用,导致中天建设公司垫资完成的民生工程沦为“债务黑洞”(注:在市长组织协调会之前2019年12月30日至2021年5月20日,政府用财政专款16,940,000.00元拨付给红山龙开发商)。

 

      据反映:中天公司(林州中天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:中天公司)于2019年7月签订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》承接乌兰浩特市重点民生工程——红山龙1号二期“保交楼”项目(3号、4号楼),该项目涉及150-200户回迁户权益。因开发商乌兰浩特市红山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开发商)资金链断裂,双方签订以80套房屋抵顶工程款的《补充协议》。因开发商违约,乌兰浩特市住建局2022年3月2日会议纪要,及经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调解于2022年6月达成新《和解协议》,累计应抵付138套房屋。

       垫资施工遭遇工程款支付执行难

      “我公司克服资金压力,于2023年11月完成全部工程建设并通过验收,但开发商并未按约定给付楼房,无奈我公司依法起诉并胜诉(【2023】内2201民初6749号),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判决开发商支付工程款32,615,775.26元及利息(含农民工工资9,392,617.0元),法院执行局长期未推进执行,拒绝以房抵债等可行方案,导致判决书沦为‘法律白条’”。中天公司负责人说。

       当前困境

      中天公司因收不到工程款导致无法支付70余名农民工工资及拖欠材料款,存在重大社会稳定隐患,并引发了多起诉讼,因连带债务纠纷,中天公司账户遭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反复冻结超2300多万元(持续14个月),形成"施工单位垫资→账户被冻→无力支付→欠薪恶化"的恶性循环。目前已造成中天公司经营瘫痪。

      司法执行“卡壳”摧毁营商环境

     乌兰浩特市法院(2023)内2201民初6749号判决书确认开发商付款义务后,执行局长达12个月拒不推进以房抵债等方案,却反向冻结施工单位2300万元账户资金。这种“保护违约方、惩罚守约方”的司法行为,严重违反最高法关于“保障胜诉权益”的154号文精神,暴露出地方保护主义对法治营商环境的侵蚀,增加了施工企业负担,忽视了施工企业的生存需求。

      当“保交楼”变成“拖薪楼”,地方政府主体责任何在?

     因工程款长期拖欠,不仅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,严重影响了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,而且进一步加剧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,影响了社会稳定,该项目已引发多起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。这与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》要求的“工资专户兜底”制度形成尖锐对立。

      根据兴安盟政府网站公开报道显示:2023年6月4日上午,盟行署副盟长何伟利一行,赴乌兰浩特市调研督导“保交楼”工作,盟行署副秘书长杨磊,盟住建局党组书记、局长肖启峰,乌兰浩特市政府分管领导等陪同调研。何伟利一行先后深入到乌兰浩特新绿城官邸、华益花园、红山龙二期,实地察看工程进展,详细了解施工计划、交房时间、配套设施建设、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,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。

      红山龙1号二期3号4号“保交楼”项目是乌兰浩特市重大民生工程,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金融监管总局力促保交房有序推进,合规项目“应进尽进”要求项目必须保障工程款及优先解决农民工欠薪支付通道畅通。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何市委督导后仍无进展?乌兰浩特市住建局也未按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》落实专用账户监管,导致专项资金被挪用;保交楼专班办2023年启动业主登记后,更未对施工单位资金缺口采取应急措施。

      当“保交楼”上升为政治任务,为何仍有民生工程因“承诺落空”现象陷入死循环?政策资金如何穿透“最后一公里”保障施工企业和农民工权益?”。

     希望上述问题早日引起相关部门重视并得到有效解决。
 
      注:当事人真实性承诺书另存

     本网免责声明:本文内容由作者或当事人或单位核实,提醒读者谨慎甄别。本文立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观点,仅作为呼吁、支持公平正义予以持续关注。

 

 

相关文章Related

返回栏目>>

首页   |   联系我们

Copyright ©大中华法制教育公益网版权所有